员工请假与缺勤管理制度(中国大陆示例)
适用单位: 上海青禾零售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2026年11月1日 员工因病、照护、个人事务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排班出勤时,应尽早通过指定系统通知主管;突发情况可先电话或短信告知,并在返岗后补录。主管应确认收悉,不得因合理的紧急情形要求员工在不可能的时间内完成系统操作。
请假类别、审批人、材料和工资待遇依法律、当地规则、劳动合同及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制度分别处理。证明材料应与请假目的直接相关,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时,应限制收集、查看和保存范围。不得要求员工提交完整病历或向无关同事公开病因。
未经批准缺勤的认定须核实排班通知、员工联系情况和合理解释,并给予员工陈述机会。公司不得自动以单次迟到或紧急缺勤认定严重违纪;纪律措施须有合法、已公示的制度依据并与事实相称。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记录更正或申诉。制度制定、修改和公示按劳动法律程序办理,员工依法享有的休假和医疗权益不受本制度限制。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