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服务协议(中国大陆示例)
委托方: 上海北岸设计有限公司 顾问: 王宁 顾问在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为委托方提供产品流程咨询,每月交付一份书面分析并参加两次项目会议。双方确认工作成果、服务费和验收方式见附件。顾问自行安排履约方式,不享有未经书面约定的员工福利;委托方不得把该表述用作规避实际劳动关系的依据。
双方理解,法律关系应根据实际管理、工作时间、报酬和组织从属性等事实判断,合同标题并非决定因素。如实际安排形成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应义务。顾问应依法处理其税务和经营手续,但不得被要求承担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
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15,000元,顾问提交工作记录及合规票据后支付。委托方提供的非公开资料仅用于服务,双方不得未经许可披露。项目成果的著作权及使用许可由附件明确;个人信息仅按合法目的和最小必要范围处理。任何一方可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终止,已完成服务据实结算。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