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辞任通知(中国大陆示例)
致: 上海澄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林可 本人现书面通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自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生效,或依适用法律、公司章程及实际治理情况确定的日期生效。本人同时请求公司确认收件时间、后续股东会或董事会程序,以及是否需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更新。
公司应核实辞任后董事会人数和组成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要求。若辞任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或章程要求,辞任董事是否需继续履行职责至继任者就任,应依法核对;本通知不替代该项判断。本人在职责终止前继续履行适用的忠实、勤勉和保密义务。
本人将于2026年11月15日前移交会议记录、公司设备、文件和未完成事项,并删除不再有权保留的公司资料;交接不包括私人文件。公司应记录辞任及继任安排,并依法更新登记或公示信息。此董事职务辞任不当然解除本人另行签署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相关关系须分别处理。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