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安排申请书(中国大陆示例)
申请人: 赵晨 岗位: 财务分析师 用人单位: 上海澄海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申请自2026年12月1日起试行每周一、三、五到办公室,周二、四远程办公;每日工作时段为9:30至18:00,中间休息时间按公司制度执行。申请理由为通勤安排调整,工作职责、薪酬和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不变。该申请并非要求减少法定休息或改变经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
本人承诺在工作时段保持可联系,按公司安全要求使用设备,不在公共场所展示客户资料;涉及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的文件仅在授权系统处理。公司如需核对绩效,应以岗位成果和事先明确的标准为依据,不得要求员工以个人设备保存不必要的数据。
请主管在收到申请后与本人讨论团队覆盖、信息安全和客户服务需求,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书面答复。若双方同意试行,应签署劳动合同变更或补充安排,列明期限、设备费用、工伤和安全申报、考勤方式及撤回程序。未获书面同意前,原劳动合同和排班安排继续适用。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