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协议(中国大陆示例)
接收单位: 上海北岸机器人有限公司 学生: 李然 学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实习期限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岗位为测试助理,指导人为陈立。实习目标、每周安排、学习任务和考核方式列于附件。接收单位应说明设备风险、现场安全要求、紧急联络人和禁止独立操作的事项,并提供必要指导。
每月交通及餐饮补贴人民币2,000元,按约定日期支付;补贴性质和税务处理由双方依真实关系及适用法律核实。学校、学生和接收单位应确认课程要求、保险安排、事故报告和请假流程。未成年人实习、特殊行业或涉及危险作业时,必须另行核对更严格的法定规则。
协议名称不能单独决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若实际安排属于用工,应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义务。学生应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客户个人信息,但保密约定不得阻止依法向学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报告安全问题。实习结束后归还设备、关闭权限并提交学习总结,三方各留存记录。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