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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

向上海候选人确认岗位、报酬、入职日和条件,并衔接后续书面劳动合同。

适用法域: 中国大陆(上海市示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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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示例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使用前,请根据实际情况核实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强制性规定、审批或备案要求及签署手续。具体事项应咨询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国大陆法律专业人士。

录用通知书(中国大陆示例)

致: 赵晨 发出方: 上海青禾数据有限公司 公司拟录用您担任数据分析师,工作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预计入职日期为2026年11月16日。税前月工资人民币20,000元,奖金仅按另行书面制度和实际考核确定,不保证固定金额。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将在入职前书面劳动合同中明确。

本通知以双方核验身份和岗位所需材料、完成必要的入职手续为条件。公司不得要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要求提供与岗位无关的敏感信息。候选人应如实提供与岗位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并可询问招聘条件、工作地点和职业风险。

请于2026年11月3日前确认是否接受。接受后双方仍须协商并签署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实际用工和法律确定,不因本通知的措辞任意推迟。若岗位或报酬发生变化,公司应在入职前书面沟通。此通知不取代法定劳动权利,也不构成对未明确福利或奖金的承诺。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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