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中国大陆示例)
甲方: 上海北岸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青禾物流有限公司 双方计划于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开展仓储设备试点。甲方提供两台演示设备及技术培训,乙方提供经授权的测试场地、操作人员和使用反馈。安全要求、设备清单、交付日期和联系人列于附件;任何一方不得未经授权代表另一方对客户、供应商或监管机关作出承诺。
试点数据仅用于功能评估,双方应尽量使用去标识化信息;确需处理可识别个人信息时,应另行明确目的、范围、期限、访问权限和合法处理依据。各方既有知识产权归原权利人,试点产生的改进、报告及照片由双方在后续书面文件中确定权利和使用范围。
本备忘录中的保密、资料返还、个人信息保护、各自承担费用、宣传须经书面同意及争议处理条款具有约束力;试点是否扩展、购买设备、排他合作和未来价格均属意向,除非另签正式合同。双方可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结束试点,已发生费用按附件结算,设备依清单返还。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