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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服务机构合作条款

规范上海企业与招聘机构的候选人推荐、服务费、个人信息处理和反回扣义务。

适用法域: 中国大陆(上海市示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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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示例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使用前,请根据实际情况核实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强制性规定、审批或备案要求及签署手续。具体事项应咨询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国大陆法律专业人士。

招聘服务机构合作条款(中国大陆示例)

用人单位: 上海青禾科技有限公司 招聘服务机构: 上海远川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按附件岗位要求推荐候选人,服务范围包括简历筛选、面试协调和候选人沟通,不包括未经许可的背景调查或代公司作出录用决定。机构应确认其依法具备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资格,并如实说明收费、退款和候选人替换规则。

每名成功入职候选人的服务费为其约定年薪的12%,仅在候选人实际到岗并完成约定结算条件后产生。发票、付款期限、重复推荐、候选人已在公司系统中的处理方式须在附件明确。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公司员工或候选人索取不当费用、礼品或回扣。

候选人简历和联系方式属于个人信息。机构应向候选人说明推荐目的和拟接收企业,并确保有合法依据后再向公司传输;公司仅为招聘目的使用并按留存期限删除。未经许可不得转售简历或用于其他岗位推广。双方签署数据处理和保密条款,发生泄露时立即通知并配合依法处置;合同结束后返还或删除资料。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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