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合同(中国大陆示例)
供方: 上海北岸电子有限公司 需方: 上海澄海制造有限公司 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订单供应工业传感器,型号、参数、数量、包装和交货地址以每份订单及附件为准。供方应保证其有权出售产品并按约提供合格品、合格证明和中文使用说明;需方不得要求产品用于未经批准的用途。样品、图纸和宣传资料与正式技术规格不一致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规格表为准。
订单经双方授权联系人书面确认后生效。供方应在确认的日期将货物送至上海市闵行区仓库,并提供送货单。需方在收到后按约定期限完成数量和外观检查;隐蔽质量问题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验收不免除供方依法承担的质量责任。退换货、复检和召回处理须留存批次、照片及检测记录。
含税单价人民币280元,付款条件为验收并收到合规发票后30日内付款。交付、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和运输保险按具体订单写明。双方应保护商业秘密和必要的联系人信息,任何质量赔偿或责任限制均不得排除强制性法律责任。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