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承继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说明(中国大陆示例)
致: 上海青禾物流有限公司员工 发件人: 人力资源部 公司计划于2027年1月1日将上海仓配业务并入上海青禾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须先确认交易的法律形式、资产与人员安排、用人主体及登记文件,再逐位向员工说明是否涉及劳动合同主体变化。单纯股权变化、资产出售、外包或业务合作不当然等同于法定合并或分立。
如实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所指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情形,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其他交易情形应依法判断是否需要协商变更、解除或重新安排,不得仅以“业务转移”通知强迫员工放弃工龄、工资、年休假或其他权利。
请员工在2026年12月10日前核对随附的主体信息、工资支付、工作地点和联系渠道,并将异议或未结事项提交人力资源部。公司会提供书面答复、保存送达及承继清单,并仅在必要范围内移交员工信息。此函不替代依法需要的员工协商、登记或审批程序。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