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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承继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说明

向上海员工说明业务组织变化对劳动合同主体和履行安排的影响及核验渠道。

适用法域: 中国大陆(上海市示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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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示例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使用前,请根据实际情况核实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强制性规定、审批或备案要求及签署手续。具体事项应咨询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国大陆法律专业人士。

业务承继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说明(中国大陆示例)

致: 上海青禾物流有限公司员工 发件人: 人力资源部 公司计划于2027年1月1日将上海仓配业务并入上海青禾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须先确认交易的法律形式、资产与人员安排、用人主体及登记文件,再逐位向员工说明是否涉及劳动合同主体变化。单纯股权变化、资产出售、外包或业务合作不当然等同于法定合并或分立。

如实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所指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情形,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其他交易情形应依法判断是否需要协商变更、解除或重新安排,不得仅以“业务转移”通知强迫员工放弃工龄、工资、年休假或其他权利。

请员工在2026年12月10日前核对随附的主体信息、工资支付、工作地点和联系渠道,并将异议或未结事项提交人力资源部。公司会提供书面答复、保存送达及承继清单,并仅在必要范围内移交员工信息。此函不替代依法需要的员工协商、登记或审批程序。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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