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商函(中国大陆示例)
致: 上海北岸制造有限公司 发件人: 陈晓 本人希望就2026年8月至9月的绩效工资差额进行协商。本人根据已收到的工资单初步计算差额为人民币6,400元;计算表和支持材料附后。请公司核对考核制度、绩效数据、工资支付记录及已公示的计算规则,并于2026年11月10日前回复。
为避免误解,本函是提出事实和解决方案的普通沟通文件。“协商”“保密”或类似标签本身不会使文件自动获得英国普通法中的 without-prejudice 特权,也不保证其不能作为证据。双方应依中国大陆适用的证据和争议解决规则判断文件是否可使用。
本人愿参加由双方指定人员出席的会议,讨论补付金额、付款时间和后续核算方式。任何和解须以双方自愿签署、金额明确并实际履行为基础,不得要求放弃未列明的法定权益。协商未果时,本人保留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申请处理的权利。请以书面形式确认收件及联系人。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