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安排确认书(中国大陆示例)
用人单位: 上海北岸物流有限公司 劳动者: 王宁 双方确认劳动者岗位为仓储计划专员,原则上适用标准工时安排,具体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排班以劳动合同及依法公示的制度为准。加班应基于真实业务需要,按公司审批流程记录实际起止时间,并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相应报酬。
本文件不是对英国式“working-time opt-out”的移植。员工不得通过概括性签字放弃中国大陆劳动法律规定的工时、休息休假或加班报酬权利。若岗位确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应先核实岗位适用性并取得法律要求的行政审批或履行相应程序,不能仅凭双方同意改变制度。
员工可查看和申请更正考勤记录,主管应保留排班和加班审批证据。因紧急任务超出计划工时的,应及时复核安全风险、休息安排和报酬处理。任何变更应书面说明适用期间、岗位范围和审批依据;制度不得因本确认书而排除员工依法投诉或申请救济的权利。
适用与签署说明
本示例中的主体、日期、金额和事项均为虚构,以中国大陆法律为背景、上海市为示例地点。实际履行地、主体资格、行业许可、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和强制性规定均须另行核实;不得以本示例排除法定责任或他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签署前应按真实交易修改全文及附件,并由双方妥善留存。本示例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